1、真好 (第2/3页)

着领口,前后摆动煽了一下风,这才舒服了一点。

“四九城的胡同,名字一般都是和它的功用是一致的,就像炮局胡同在大明那时候是造大炮的,缸瓦市卖缸瓦的、花市卖花的,皮条胡同……”

孟时举着相机有的没有的一顿唠,感觉挺好玩。

他都想好了,剪辑的时候这里加上电视没有信号的图案,再“哔”一声,代表皮条胡同只是他皮一下,并不是真实存在。

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皮条胡同是谦大爷他们家。

玩梗没人知道,真是寂寞啊。

要不找个人一起说相声去?

哔……

沿着胡同口往里,拐个约摸七八分钟就到了目的地,一间没有名字的小馆子。

“四九城这种小馆子大多都没有名字,本就是做邻里街坊的生意,没那么多讲究,约饭的时候说一句哪条胡同哪一家,也就知道是哪里了,当然我也不打算和你们分享这里的位置,这是我独享的moment。”

孟时运用自如的放洋屁。

掀开熟悉的门帘,冷风袭来。

空调可真是个好东西啊。

“一碗炸酱面!一个酱骨头!”

这个点小馆子里没有客人。

孟时嚎一嗓子,把撑着脑袋打瞌睡的老板吓了一激灵。

老板还是孟时记忆里的模样——面相“核善”的七十多岁小老头。

看到老头这张臭脸,孟时整个人都轻松了。

对比其他穿越平行世界有着雄心壮志的前辈们,孟时这几天心里最惦记的除了关系僵硬的老妈,就是只有小老头这里的酱骨头和炸酱面了,想来也是没出息。

但是重生之后没有变成孤儿就已经足够让人开心了,还要啥自行车啊。

而且老头炸酱的手艺也真没的说,四九城里有名的什么某某居,某某斋,和他比不了。

可惜的是这么好的手艺没个传承,等老头干不动了,这家店也就没了。

“关于这老头的事情记得挺牢,老婆叫啥名字倒给忘了。”

孟时自嘲的摇了摇头。

他现在脑子里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记忆就好像那种梦——没睁眼的时候明明感觉非常的清晰完整,但一睁眼除了朦朦胧胧的知道自己做了个梦,其他具体内容全都模糊了。

不过只要不停提醒自己确实做过这样一个梦,一些细枝末节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来一点,这种感觉还挺好玩。

而且说不定不是把老婆的名字和长相忘了,而是压根就没娶过老婆,就一个人孤独终老了呢。

这么一想心里就舒服多……

哔……

打开小冰柜的门拿了瓶龙象啤酒,又熟门熟路的从冰柜顶的报纸下面把电视遥控找了出来。

“鸡……”

开幕雷击。

默默的又把电视关了。

孟时腐朽的审美没有随着重生而“进步”,有点欣赏不来这种流行。

拿着啤酒在冰柜旁的位置坐了下来,桌子上没有开瓶器,也就懒得起身去找,把瓶盖的锯齿卡在塑料凳子上,用力往下一按,很轻松就把瓶盖起了开来。

拿起啤酒盖看了一眼,发现里面一个字都没有。

这才想起来现在这个时间,啤酒、饮料,已经没有“再来一瓶”和“谢谢惠顾”了。

想到这一点,突然感觉喝啤酒饮料的乐趣少了一大半。

当年孟时在小卖部最高的记录——整整抱走了五瓶没有盖子的冰红茶。

想起这种零碎小事,孟时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。

沿着杯壁压着啤酒沫,慢慢的倒了一杯啤酒。

吨吨吨一口干了。

再给杯子里满上带沫子啤酒,小小的砸吧了一口。

“哈~”

舒服了。

夏天和空调、冰啤酒太配了。

抬头看了眼墙上的小板子。

小馆子的菜单是用笔写在一块小板子上。

小老头每天早上出门买什么就写什么,具体一天卖什么没个定数,全凭的是缘分。

没有在板子上找到西瓜。

可惜了。

不然再来半个冰镇西瓜,直接抱着用勺子擓着吃,想想都让人觉得美。

孟时打量并回忆着关于这家小店的种种回忆,小老头端着酱骨头从厨房出来了。

他的衣着打扮的和孟时没有什么两样。

孟时穿个大裤衩加背心,翘着二郎腿、举着啤酒杯不着四六的靠在墙上,目光涣散的像个无所事事的懒散二流子。

而穿着同款的小老头,活脱脱星爷电影里的火云邪神的翻版。

总之,此刻的老少俩看着都不像什么好人。

小老头把盛在盘子里酱红色的大骨头放在桌子上,对于用小型三脚架固定在桌子上的相机,并没有像孟时意料中那样感到好奇。

因为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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